大多数人初次接触演绎推理这一概念可能是在学习欧几里德几何时,通过几条先验的公理推导出一套几何学理论体系,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然而,对于演绎思维的理解似乎在这个层面上就停滞不前了。
通常的认知是,用于推理的公理必须是被广泛接受的,才能成为演绎思维的大前提。随着阅历的增加和对生活的观察,逐渐意识到这个认识是错误的。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无时无刻地运用演绎思维的大前提,而这些大前提实际上是从我们有限的生活经验中预设得出的。我们在推导、思考、判断生活和工作中的大小事务时一直在使用它们。
与几何学的演绎范式不同,我们所依赖的大前提往往未经充分考证,其中许多可能存在错误,或者受到强烈的约束条件影响。我们有必要审慎审视所使用的大前提,避免错误地将其视为普遍适用的原则。
需要强调的是,我们的思考过程并不严格遵循形式逻辑的三段论,许多大前提都是隐含的。在输出时,我们通常只呈现小前提和结论。这种日常生活中的演绎思维方式在我们的认知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